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讨论文件之三
关于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
(讨论稿)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要求,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课程学习在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课程学习是我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特别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途径,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重视课程学习,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是当前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和紧迫任务。
2.立足研究生能力培养和长远发展,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坚持服务需求、深化改革,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以打好知识基础、加强能力培养、有利长远发展为目标,尊重和激发研究生兴趣,注重培育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以强化单位责任、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培养单位主体作用,调动单位、教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加强规范管理,鼓励特色发展,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提供稳固支撑。
二、强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课程建设责任
3.发挥培养单位课程建设主体作用。培养单位应科学认识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和功能,重视课程建设工作,全面承担课程建设责任,加强对课程建设的长远和系统规划。切实转变只重科研忽视课程的实际倾向,把课程建设作为学科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课程质量作为评价学科发展质量和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指标。
4.完善投入机制,健全奖励体系。培养单位应统筹使用各类经费,加大对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支持和奖励研究生教学,建立完善课程建设成果奖励政策,把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和院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评价指标权重,提升课程教学工作地位。
三、构建符合培养需要的课程体系
5.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体系设计的根本依据。完整贯彻本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拓宽研究生知识基础,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避免单纯因人设课。科学设计课程分类,根据需要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和设置跨学科课程,增加研究方法类、学术实践类、研讨类等课程。
6.提供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加大课程开发投入力度,跨院(系)统筹课程资源,建立开放性、竞争性课程设置申请机制。增加开设短而精的课程和模块化课程。探索将在线开放等形式的课程纳入课程体系的机制办法。鼓励培养单位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设实践性课程。
四、建立规范、严格的课程审查机制
7.严格审查新开设课程。建立完善新开设课程申报、审批机制,明确课程设置标准,坚持按需、按标准审查课程。对于申请新开设课程,应从课程的目标定位、适用对象、课程内容、教学设计、考核方式、师资力量、预期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对初步审查通过的新开设课程,应加强对课程开发的指导监督,通过试讲等确认达到预期标准的,方可批准正式开设。
8.定期审查已开设课程。对已设置课程的开设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定期审查,保证课程符合培养需要、保持较高质量。除管理部门和内外部专家外,注意吸收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参与课程审查。对于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应及时进行调整,对于质量未达到要求的课程提出改进要求。对于无改进可能或改进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及时调整任课教师另行开设或停止开设。
五、加强研究生选课管理
9.重视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的制定和审查。课程学习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培养和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课程计划的制定,应以学科培养目标和学位基本要求为依据,综合考虑研究生已有基础和兴趣志向,重视全面能力培养和长远发展需要。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更好发挥导师组和培养指导委员会作用,加强对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的制定指导和审查,严格对计划执行的管理和监督。
10.形成开放、灵活的选课机制。建立完善研究生跨学科、跨院(系)和跨校选课的制度机制,支持研究生按需、择优选课。扩大研究生的课程选择范围,增加课程选择和修习方式的灵活性。在相对集中安排课程学习的同时,支持研究生根据培养需要在论文工作阶段修习部分相关课程。
六、改进研究生课程教学
11.促进学生、教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尊重研究生的主体地位,鼓励研究生参与教学设计、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价。注意营造良好的学术民主氛围,促进课程学习中的教学互动。重视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兴趣,发掘提升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要求和指导研究生积极开展自主学习。
12.优化课程内容,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根据学科发展、人才需求变化和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及时调整和凝练课程内容,加大课程的教学训练强度。重视通过对经典理论构建、关键问题突破和前沿研究进展的案例式教学等方式,强化研究生对知识生产过程的理解。加强方法论学习和训练,着力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
13.加强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支持服务。构建研究生课程学习支持体系,为研究生提供个别化的学习咨询和有针对性的课程学习指导,开展各类研究生课程学习交流活动。加强教学服务平台和数字化课程中心等信息系统建设,对研究生课程学习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七、完善课程考核制度
14.创新考核方式,严格课程考核。根据课程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式等的特点确定考核方式,注重考核形式的多样化、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研究生基础知识、创新性思维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重视教学过程考核,加强考核过程与教学过程的紧密结合,通过考核促进研究生积极学习和教师课程教学的改进提高。
15.探索建立课程学习综合考核制度。根据学校、学科、博士和硕士层次的实际情况,结合研究生中期考核或设立单独考核环节,对研究生经过课程学习后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进行综合考核。对于综合考核发现问题的,指导教师和培养指导委员会要对其进行专门指导和咨询,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课程补修或重修,确有必要的应对培养计划做出调整,不适宜继续攻读的应予分流或淘汰。
八、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
16.加大对教师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激励与支持。深化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提高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在教师薪酬结构中,特别是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比重。将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成果、工作量以及质量评价结果列入相关系列教师考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加大对教师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的资助力度。对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
17.加强师德与师能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能力。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政策措施,引导和要求教师潜心研究教学、认真教书育人。明确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资格要求,加强对教师的教学指导与服务。支持教师合作开发、开设课程,鼓励国际和跨学科合作。实施新、老教师结对制度,充分发挥教学经验丰富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建设教学交流和教学技能培训平台,有计划地开展经验交流与培训活动。
九、加强课程教学管理与监督
18.严格课程教学管理。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办法严格教学管理。已确定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必须按计划组织完成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替换任课教师、变更教学和考核安排、减少学时和教学内容。研究生课程开课前,教师应按照课程设置要求、针对选课学生特点认真进行教学准备,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对课程各教学单元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形式做详实安排,对学生课前准备提出要求和指导。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开课前向学生公布并提交管理部门备案,作为开展教学和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
19.完善课程教学评价监督体系。培养单位要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定期实施课程评价。建立以教学督导为主、研究生评教为辅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监督机制,对研究生教学活动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完善评价反馈机制,及时向教师和相关部门反馈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和追踪整改工作。注重通过评价监督发现优秀教学典型和进行经验推广。鼓励引入社会专业机构和国际认证组织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诊断式评估。
十、强化政策和条件保障
20.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通过规划引导、资源配置和质量监管等手段,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培养单位不断加强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管理。鼓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试点和课程建设示范项目,组织开展课程建设经验交流,营造重视课程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政策,对研究生教学成果的评审奖励实行分类管理,加大对研究生教学成果的奖励力度。
《关于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
建设的意见》的说明
一、工作背景及起草过程
随着我国《学位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研究生教育进入了制度化、正规化发展阶段。课程学习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必须和重要环节,在法律法规层面得到确认,在培养实践中也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课程论文并重”成为我国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和培养模式的重要特征,对于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的国际认可和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美国等研究生教育发达国家相比,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别是创新能力培养的要求相比,我国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课程教学和课程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全面能力培养特别是创新能力培养方面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随着我国研究生培养规模大幅度增长,研究生课程方面存在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具体表现为:课程体系陈旧、僵化;课程的课时多但“含金量低”;课程学习和训练的强度低;课程教学对能力培养重视不够、方法不多、作用不大;教师不重视课程教学、教学随意性大;选课的原则性、灵活性、针对性不足;学生课程学习应付、“走过场”、“赶进度”现象较为突出等。研究生课程教学和课程学习的质量水平,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和提高质量的重要因素,加强和改进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成为当前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和紧迫任务。
《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深化改革意见》)把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作为学术学位研究生改革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提出了任务和要求。为贯彻落实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要求,在《深化改革意见》印发后尽快出台课程建设的配套文件,我们在调研起草《深化改革意见》的同时,就组织课题组开始进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的研究工作。
课题组自2012年10月开始,组织进行了国内外课程建设文献研究、国内外高校案例研究、国内培养单位问卷调查、召开专家研讨会等调查研究工作。问卷调查涉及6所不同类型院校2400名研究生,国外院校案例研究涉及北美、欧洲、大洋洲和亚洲的5国14校。
在调研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课程建设意见》),并分别召开专家、管理人员、导师、学生等座谈会20余次,参加研讨座谈人员300多人次;此外还专门委托十几所学校组织管理人员、导师、教师和学生对文件稿进行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工作原则和思路
(一)工作原则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教育领域特别是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我们研究提出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工作原则是:
1.处理好政府宏观管理和培养单位自主办学之间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采取必要措施推动课程建设工作的同时,落实培养单位课程建设责任和自主权,为培养单位根据单位和学科特点主动实施课程改革、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教学留下充足空间。
2.处理好课程学习与科研训练之间的关系。改变“加强就是加课程加学时”、“加强课程学习就必然削弱科研训练”的习惯思维,把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统一到能力培养特别是创新能力培养这一个目标上来。在此基础上,重在提高课程建设、课程管理和课程教学质量,实现课程、科研“两个轮子”协同驱动,共同为提高培养质量做出贡献。
3.处理好严格、规范管理与培养个性化、差异化之间的关系。严格规范的管理与研究生课程设置、课程教学方式方法的个性化、差异化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应该更好地促进因材施教,个性化、差异化的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也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论证、审查和管理。
4.在关系课程建设的诸多因素中,主要抓住理念观念引导和制度机制建设两个普遍性、根本性的因素。在树立正确理念观念解决定位问题、导向问题的同时,重在建立起提高课程建设、管理和教学质量的系统制度体系和有效运行机制。
(二)工作思路
课程建设是研究生培养中量大面广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当前时期,我们希望通过制定和贯彻落实《课程建设意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课程建设工作:
1.引起培养单位的高度重视。加强课程建设,根本上要靠单位的重视。重视课程建设的基础,首要的是端正对课程作用的认识,明确课程建设的要求,落实单位的责任。
2.强调课程体系的整体作用。课程对研究生培养的作用,是通过一个完整的课程体系来综合产生的。只是考虑一门门孤立的课程,忽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即使门门课程都是精品,也难以达到整体的培养效果,并且因人设课等问题也随之产生。因此以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的课程建设,必须突出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
3.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培养质量是课程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对于每一个具体的学科,就是要使其培养的研究生能够达到本学科的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因此课程体系设计、课程设计开发审查、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教学管理等所有课程建设工作,都要以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论证的依据、评价的依据,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此为中心形成合力。
4.推动课程建设从培养方案“落地”到具体课程。培养单位课程建设工作,不能停留在确定培养方案中的一组课程清单,而是要从培养方案上的课程清单落实到一门一门具体课程的建设和管理上,包括每一门课程的论证、审查、设计开发和教学管理等,使得课程建设的效果,能够通过一门门课程,最终体现在研究生身上。
5.推动课程建设从只重视建设少数核心课程扩展到重视建设各类课程。从课程体系的设计来看,不同类型的课程担负着不同的功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课程之间是存在差别的,但对课程的质量要求则不能差别对待。培养单位对于各类课程,包括公共课、核心的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其他选修课等,都要给予重视和把好质量关。
6.重视从学生视角来思考和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在传统的学科视角基础上增加学生视角,是以研究生成才成长为中心在课程建设方面的必然要求和体现。课程建设的各方面工作,包括课程体系的设计、课程管理制度的设计,都要重视从学生视角对其进行审视和评价,课程建设的效果只有落实到和体现在学生身上,才是真正发挥了作用。
三、文件主要内容
按照上述原则和思路,文件分为10大条20小条。从内容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条):主要是阐述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强调指出课程学习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进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是当前的重要和紧迫任务。明确研究生课程建设应该“以研究生成才成长为中心,以加强能力培养、有利长远发展为目标,以强化单位责任、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为主线”的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第二条):主要是明确单位的课程建设责任,从转变观念和工作思路、确立课程建设工作重要地位和完善投入奖励机制等方面,对培养单位提出总的工作要求。
第三部分(第三至第九条):分别从课程体系的设计优化、具体课程的开设审查、研究生的选课指导和管理、课程教学、课程考核、教师激励和能力建设、课程教学的管理监督等七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这一部分要求完善或建立的重要制度机制包括:课程体系设计和优化机制,新开设课程审查制度,已开设课程定期审查制度,对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的指导审查制度,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服务支持制度,课程学习综合考核制度,教师课程教学大纲公开制度,课程教学的评价监督制度等。
第四部分(第十条):主要就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引导和支持课程建设提出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文件的适用对象问题。
文件以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建设为主要对象。适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的,可参照执行。
2.关于国家教学成果奖对研究生教学成果分类管理、加大支持的问题。
国家教学成果奖是教育领域唯一的国家奖励,对重视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具有重大导向和激励作用。考虑到研究生培养规模的快速增长、研究生课程教学活动已有相当大的规模、研究生课程建设特别是教学方式方法有自身特有的规律和方法,需要在教学成果奖励制度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因此在文件稿中,我们提出“进一步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政策,对研究生教学成果的评审奖励实行分类管理,加大对研究生教学成果的奖励力度”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