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以及研究生导师管理等有关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发展目标、方针政策、科技发展和社会需要,研究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加强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
3、制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确定研究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经费预算、建设项目、研究生教学和管理人员编制,在学校确定的框架内编制研究生业务经费预算,统一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优化配置有关教育资源。
5、组织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参与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发展问题的决策,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6、组织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做好各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与管理、学位论文工作;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培养环节的督导工作。
7、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制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工作,组织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学术、科技、文化活动。
8、贯彻执行学位条例及实施办法,接受办理学位申请手续,审查学位申请人资格,安排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课程考试、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9、组织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管理、评估工作;组织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学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组织和实施我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及兄弟高校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有关工作。
11、做好本部门文书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和统计工作。
12、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处各办公室简介及分工
综合科 |
1、负责研究生处日常管理,协调各办公室工作,协助各办公室的重大工作; 2、负责固定资产及耗材及报账管理; 3、负责研究生处有关会议,承担研究生处的对外宣传和对外接待; 4、负责研究生处各项文件和规章制度起草、汇总、汇编和归档等工作; 5、负责起草研究生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有关工作; 6、负责研究生处的数据统计与上报,负责安全、保卫与消防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一办公楼208,电话:0737-6353298 |
招生就业科 |
1、负责组织实施湖南城市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3、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4、负责组织研究生报名、考务、录取、总结工作; 5、负责招生保密和机要文书收发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一办公楼210 电话:0737-6675303 |
学位管理科 |
1、负责组织教育部专项评估、合格评估与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 2、负责学位信息上报、导师信息采集与上报工作; 3、负责指导、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各环节的工作; 4、负责组织研究生学位申请、评定、授予工作; 5、组织学位论文送审、抽检、评选奖励工作; 6、负责组织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上报、印制与授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一办公楼208 电话:0737-6353298 |
培养管理科 |
1、负责拟订研究生培养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3、负责研究生培养环节、教研、教改、课程建设、硕士生导师建设等工作; 4、负责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和课程成绩登录; 5、负责审核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办理毕业答辩成绩单; 6、负责研究生教务、学籍(含休学、复学、退学、研究生证、毕业证书)管理工作; 7、负责研究生的教改、学科竞赛、创新工程项目等; 8、负责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9、负责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等级考试的报名、培训与测试;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一办公楼208 电话:0737-6353298 |
研究生工作科 |
1、负责统筹协调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建立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协调处理研究生重大事件、安全稳定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指导校研究生团工委、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5、负责全校研究生奖励和资助的评审、管理和发放工作; 6、组织开展研究生的评奖评优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负责各院系(中心)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协调与检查考核; 7、协助学生处和后勤部门做好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一办公楼210 电话:0737-6675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