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9月13日下午,我校召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题会议。党委委员、副校长何振、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处长阳同光、副处长宁启蒙、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及土木工程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和研究生秘书等人参加会议。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处长阳同光主持会议。
会上,宁启蒙副处长介绍了2023年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四个制度文件的初稿进行讨论和交流,布置了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点工作。土木工程学院院长曹国辉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王晓华根据本学院硕士点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招生宣传对策。与会人员围绕招生宣传、研究生培养、制度文件修订和完善作了交流研讨,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阳同光处长就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宣传等工作进行了强调布置。
何振副校长指出,在上级部门正确指导、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部署、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校于2021年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批城乡规划学、土木水利两个硕士学位点,我们要充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扎扎实实做好两个学位点的招生考试工作:
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研究生工作是全校的重点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重点研读招生简章及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和完善研究生管理制度;二是要做好招生宣传,挖掘学院内部潜力,突显报考本校专业的优势,激发学生的报考动力;三是要做好研究生招生服务工作;四是要向兄弟高校或同行学习,加强与省内高校之间的沟通交流。研究生招生工作是一项参与教师多,涉及部门广,工作数量大,复杂程度高的工作,我们将在未来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总结,打好研招工作的“第一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