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25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选题报告对象

2023级硕士研究生。

二、选题报告时间

2024年12月3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学位论文选题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湖南城市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属于所属学科、专业范畴,应具有明确学术意义,或对社会发展、文化进步及国民经济建设具有应用价值,并能反映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工作。

学术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向的基础上突出自己的工作特点,对所研究的问题应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已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突出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表明作者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学位论文形式表现。

四、选题报告工作程序和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一个或多个学位论文选题审核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专业硕士选题审核专家小组成员中至少需有一位本专业(行业)的校外专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安排表》(附件1),在选题报告会前一周报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召开选题报告会。

2.参加选题报告的硕士生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联系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撰写《湖南城市学院学术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书》(附件2)或《湖南城市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书》(附件3),并认真准备报告会答辩PPT材料。指导教师应对选题报告书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选题报告书须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于选题报告会前3-5天提交本单位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统一转交选题审核专家小组。

3.选题报告会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选题审核专家小组应对论文选题的意义、创新性、研究方案、可行性以及工作量等方面进行评议、论证,对硕士生能否进入学位论文后续工作做出明确评定,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4.选题报告会结束后,凡需修改选题或选题报告书的须按专家组意见认真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重新提交最终选题报告书。选题报告会通过者,准许进入学位论文后续工作。选题报告会未通过者,研究生需重新选题,三个月内重新申请选题报告会,若仍未通过,将视其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5.通过选题报告会的硕士生在提交最终选题报告书后,研究生办公室主任应组织硕士生将论文选题信息及时录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系统”,信息录入流程详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系统学位论文各环节和学位授予流程》(附件4)。

6.选题报告会结束后,各单位应认真做好选题工作总结,按学科专业填写《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于选题工作结束后一周内交研究生处。

五、其他

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研究生,需办理学位论文选题延期手续,填写《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延期申请表》(附件6),经指导教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处批准、备案。

选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允许更换论文题目,如果通过研究工作或其他原因,原来开题的论文题目研究工作确实无法进行或者为了使论文题目更规范,需要变更学位论文题目的,应及时填写《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附件7),由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三个月内重新申请选题报告会并报研究生处审批。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精心组织选题报告会,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把关,按期完成本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

1.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安排表

2.湖南城市学院学术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书

3.湖南城市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书

5.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

6.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延期申请表

7.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24年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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