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7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高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学位授予质量,更好的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湖南城市学院硕士学位点单位或硕士研究生管理单位,申请人须为各单位在职在岗的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二)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单位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三)申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四)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含主持人)

(五)各学位点最多推荐1项省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不限项推荐,研究生处将择优立项,并推荐1项到省教育厅。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尚未结项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项报告书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等

三、研究类型、范围及期限

(一)项目类型

1.重点研究项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为解决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以求在解决事关教学和管理全局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一般研究项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针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理念、方法和路径等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以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而遴选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专题研究项目。支持高校教育工作者围绕高质量培养人才开展深入的专题性教学改革研究而遴选或委托确定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立项范围

选题可以参考《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也可以自行选题。优先支持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开展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题研究,积极支持学位授予单位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就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尤其是工程类研究生培养开展课题研究;鼓励跨学位授予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的项目须是围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等开展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

、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请者须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校级填写附件2,省级填写附件3

(二)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三)请各单位于1027下午5《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等材料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汇总报送至研究生处(一办公楼209室),过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文档

五、其他事项

2019年立项但去年申请延期结项以及2020年立项应于本次申请结项的项目(附件5),结项材料与本次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研究生处,逾期未结项的研究生处将按照相关文件报教育厅取消立项,并相应扣减有关单位第二年申报指标。校级结项至少需提交1篇研究生教改相关论文,省级结项要求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 号)执行。

联系人:郭佳0737-6353298;

电子邮箱:413210886@qq.com;

通信地址:研究生处(一办公楼208室)

附件:

1.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校级

3.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省级

4. 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5. 2020年未结题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处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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