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12 点击数:

关于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申硕工作,鼓励支持各有关学院及教师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9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项目面向我校硕士点建设依托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及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和教务处,项目主持人为上述学院或部门的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主持申报本年度学校和教育厅教育改革项目的主持人不能主持申报本项目)。(其它要求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主要围绕以下方向开展研究:

1.加强学士学位管理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探索

2.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战略研究与顶层设计

3.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改革实践与理论探索

4.建立研究生导师管理体制机制探索

5.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6.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7.强化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的实践与探索

8.强化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实践与探索

9.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管与改革

10.改进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11.“双一流”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互动研究

12.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研究

13.加强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14.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改革与探索

15.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与探索

16.学位论文(学术学位论文、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分类评价的实践与探

三、校级项目申报程序

1.申请个人填写《湖南城市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五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2.各学院(部门)审核本单位申报项目并组织初评,报送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每个学院(或部门)限推荐1项。

3.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

4.报学校审批,确定立项项目。

四、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荐数(本年度下达省级项目推荐数为2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集中评审,从校级立项项目中确定推荐省级项目名单。

五、申报有关事项

1.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有关教师进行项目申报,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湖南城市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五份报送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21808474@qq.com。

2.校级项目经费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及所批准的“双一流”经费确定,申报人填制校级项目申报书时,项目经费一栏可空白。省级项目经费严格参照省文件执行。

3.通知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以省教育厅文件为准。

地址:一办公楼432室

联系人:张文我

联系电话:6111432。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2:湘教通(2019)199号《关于开展2019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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