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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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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李建奇等51位同志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时间: 2022-03-31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湘 城院发〔 2021 58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确认李建奇 51 位同志为湖南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期 3 年,具 体名单见附件。